各院(部)、所,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完善体系: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育精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国创计划”项目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详见附件1)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推荐要求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米兰平台,米兰(中国)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开展校级初赛的通知》(西医党政办发〔2021〕29号)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cn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四、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教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各学院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大创项目学生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另行发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在校本科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讲师同期只能指导1项,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校外经认定的指导教师可同期指导2项。每个项目只认定1位指导教师。
2.2019年“大创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指导教师不能参加本年度项目指导工作。申请终止的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申报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过去已经指导完成的项目(或内容)不能作为本年度项目重复申报。
六、资助经费及说明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经费均由学校资助,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大创项目不计提管理费。
七、结题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
1.申请结题的项目必须是以学生(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创业报告1篇。
2.依托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完成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1项。
3.依托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获得一项省级成果。或指导学生获得教育部认定的学科与技能竞赛省级奖项。
4.依托大创项目,学生注册公司。
以上要求符合其一即可,且完成训练计划。
(二)创业实践项目
1.项目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实践活动,注册成立公司。
2.完成实践计划。
注:依托大创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
八、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学院评审
申报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1-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装订),由指导教师所属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公开答辩,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校级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则优立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评选。
九、其他要求
(一)大创项目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持续引导,鼓励申报,保质保量完成好本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2021年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材料报送: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1-3,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不需装订)。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别汇总,一式一份)。
3.请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317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016653226@qq.com。电子版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XX学院2021大创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命名:“申报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汇总表命名:“XX学院2021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4.联系人:白蓉、梁静 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