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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8   点击量:   作者: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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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所,各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按照“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大创项目”可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进行申报。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等,不断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注:以上三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在校本科生,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申请“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2.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由大二或大三学生组成。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已经主持2018年项目或2017年项目延期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时代背景,就社会某一领域问题进行创新性研究和探索,不必局限于学生所学专业之内。

(二)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讲师同期只能指导1个项目,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校外经认定的指导教师可同期指导2个项目。

2.2017年“大创项目”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指导教师不能参加2019年申报项目的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过去已经申报完成的项目(或内容)不能作为2019年项目重复申报。

四、结题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1.申请结题的项目必须是以学生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创业报告一篇,同时给我校《医学教学研究》投稿;或获得一项省级成果;或获批一项专利,或获批建立公司。

2.完成训练计划。

(二)创业实践项目

1.项目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获批建立公司。

2.完成实践计划。

注:依托大创项目的研究成果均应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二级评审

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指导教师所在院(部)、所、附属医院为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并由院(部)、所、附属医院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校级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择优立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项目评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部)、所,各附属医院将申报材料(附件1/2)收集汇总后,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下午4点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行政楼3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016653226@qq.com。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学院按时间和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蓉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